“倒掉公司午餐,1次警告3次辞退”-飞外网

最近上海有一家公司推出新规: 员工如因非变质等原因 随意倒掉公司提供的 免费午餐(包括倒掉其中部分), 一次警告、三次将被辞退。 对此,有员工指出,在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好像没有这样的条款,还有员工查询了劳动合同法,也没找到相关规定。 对此,推出该规定的上海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解释:“每个工作日,公司清点人数后外送午餐,但每次都发现不少员工选要吃的菜吃,余下很大部分(包括饭)都被扔了。” 负责人说,有的午餐几乎动都没有动过,甚至有员工领取后放在桌上三四天,直至坏掉扔进垃圾箱。“公司有不少年轻女员工,平时对饮食过分挑剔,为了有效制止浪费现象,公司领导作了上述规定。” 其实,规定“倒掉饭菜要被辞退”的公司以前就有。深圳、苏州都有公司发生过类似事件。 倒掉一碗饭 把“饭碗”也“倒掉”了 这一信息也迅速引发网友热议 有人建议 每个人饭量都不同(ghs是什么梗?“ghs”是“搞黄色”的首拼音缩写,作为一个调侃意味的网络用语,经常出现在聊天对话中。) 操作不能一刀切 不少人都提议 免费午餐换成餐补 不就皆大欢喜了吗 有人建议 管理应该更灵活 那么问题来了, 倒掉午餐三次就要被辞退, 合理吗? 来看劳动法专家和专业律师的解读 是否合理 取决于企业规章制度 劳动法专家谈育明认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规定之一就是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员工浪费粮食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纪,需由企业规章制度确定且符合常理。 员工浪费食物属于个人道德范畴,与劳动纪律关联度不大,公司以“浪费粮食”为由开除员工是不合法的。公司应该采取其他方式加强内部管理,而不能以简单、粗暴方式处理问题。 还应通过集体协商确定 上海市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丽娜表示,用人单位可以把相关的劳动纪律写入规章制度中,从而使之成为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但《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告知员工。 “也就是说,规章制度必须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以及‘向员工公示’这两项法定程序,才能产生约束员工的合法效力,也才能作为企业开除员工的有效依据。”谈育明、潘丽娜指出,当下全社会正在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等氛围时,用人单位响应国家号召推出“提倡节约规定”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但要正式实施“提倡节约规定”,首先应将规章制度通过民主合法程序列入行为规范和奖惩制度中,擅自开除员工,缺乏制度依据和法律依据,存在违法风险。 看完法律专家的解读 总算可以放心了! “饭碗”不会丢了~! 但实事求是地说 拒绝“舌尖上的浪费” 依然是我们应该提倡的好风尚! 就在前几天 上海市文明委下发通知说 上海积极行动 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社会规范 对陋习不改者批评曝光 饭店也推出了各种避免浪费小妙招 饭店点菜:主动帮你做减法 现在去上海的餐厅吃饭 服务员在顾客点餐时做参谋 提醒客人适度点菜~ 一份狮子头拆开卖 在店内启动光盘行动宣传 正式推出半份饭、半份菜等举措 白米饭分等级 饭店的白米饭分为 “少”“较多”和“多”三个等级 吃多少点多少 吃多少,点多少 吃不完打包带走 餐饮不浪费,停车有优惠 鼓励餐饮企业通过积分奖励、 停车优惠及其他创新方式 对餐饮不浪费行为给予奖励 外卖买菜:也能一顿吃光 叮咚买菜、盒马鲜生这些买菜平台 推出了“一顿吃光”系列产品 减少餐饮浪费,你还有啥好主意吗? 你们单位又有啥好办法? 欢迎大家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