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最新消息:16日,一名飞外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在其微博替李天一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随即,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在其微博表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以下为微博原文:
@易延友: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1、无罪辩护是他的权利。引述海淀检察官的说法:让人做无罪辩护天塌不下来。2、未成年人受特殊保护,律师发声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并无不当。3、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该微博迅速得到网友的抨击,易延友对此做出了修改。@易延友: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不久后,著名公知@何兵转发此微博。
我的好朋友,清华大学法学院@易延友 教授认为: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大家怎么看?ps:易教授是民主和法治的坚定推进者,大家理性讨论。
易延友,男,1973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英国华威大学法学硕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在这几日讨论火热的曾成杰案中,易延友几度为曾伸冤,并参加 营救 曾成杰研讨会。
在他的微博上可以看到:
上周六, 我应网易之邀,参加了湘西曾成杰集资诈骗案研讨会。会上我发表了不应当对曾成杰核准死刑的意见。
其实那天研讨会也是得到消息说已经核准了死刑,才想通过媒体的呼吁刀下留人。按刑诉法规定,死刑执行命令下达后7天内必须执行死刑。这个奇怪的制度是,核准死刑后既不通知家属,也不通知律师,甚至也不通知被告人 被告人在得知核准的当天,几乎就必须面对死亡。这样的制度,这样的国家,哎!
据了解,在李某某刚刚被逮捕时,李家人便对此案产生了疑问,涉案女子是否属于酒吧的陪酒员?知情人透露,李家人从李某某本人口中了解到,案发当晚在酒吧喝酒时,李某某身边并非只有涉案的5人,另外还有李某某的其他朋友在场。从酒吧离开时,女孩并没有反抗,李某某的朋友也就此分道扬镳。在到达酒店后,受害女孩没有明显反抗,且受害女孩 醉酒 状态并不明显。尽管这些细节与多家媒体的报道内容矛盾,(oc是什么意思?oc是指原创角色,original character的缩写。oc还有更多方面的意思。)但李家人还是认为,这么多人员能在场证明,况且酒店等地也有监控录像。因此,李某某的母亲等人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
7月10日,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少年李某某的新律师,在其博客上发表声明称,媒体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和老艺术家。加之此前两位新律师向媒体表示,要对李某某做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