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新劳动法育婴假-飞外

劳动法最新产假分类

劳动法最新产假分类如下:
1、国家最新产假规定规定了职场女性产假为98天,若是为难产生育者则为113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宝宝则增加15天,这些都是必须享受的假。
2、职场女性在怀孕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检检查,也算是劳动时间,企业不能将此作为病假、缺勤等处理,否则就是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怀孕7个月以上者,如果自身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孕妇可以向单位申请批准请产假两个半月。
4、职场女性在休完法定产假后,若是工作许可,同样也可以向单位申请6个半月的哺乳假。
5、若是孕妇的产假碰上了法定假日,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日的。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一、上海2018年产假是多少天上海市出台了新的产假规定:上海市符合生育规定的妇女,除了享受98天产假外,还可享受30天生育假,共计128天。新规定还规定了新婚夫妻的婚假天数(共计10天)和配偶陪产假天数(10天)。上海产假最新规定将于2017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上海市修改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于婚嫁的规定为98天国定产假和30天晚育假,不符合晚育标准的妇女,只能享受98天产假。但是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后,不论是不是晚育,生育妈妈都可享受128天的产假,原先的晚育假也调整至了生育假。
二、职工怀孕期间不得从事哪些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三、职工产假权益受损如何维权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3、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通过上文,小编告诉了上海市2018年产假是多少天,上海市修订了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晚婚假,规定产假天数是128天,不管女性职工是否属于晚婚晚育,都可以享受到128天的产假待遇。在产假期间,职工可以拿到基本工资。如果单位违规的,职工可以到各区的劳动局投诉。
(gmp是什么意思?GMP全称(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中文含义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良好作业规范”“优良制造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