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的条件有哪些-飞外网

立案的条件有两个,即犯罪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其在管辖范围内。只要满足了这两个条件就可以立案处理了。当刑事案件立案后,司法机关就会组织侦查,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犯罪事实。在侦查结束后,才会由监察员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一、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立案的条件有: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管辖范围内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侦查。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侦查结束后会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三、刑事案件到法院多久能开庭 刑事案件在法院受理之后应该尽快开庭,没有具体的时间说明多久能开庭。但有明确规定受理之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可以超过三个月。有某些案件可能出现一些特殊原因,那么可以延长三个月。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该立即立案侦查并尽快开庭,如果证据不全需要进行补充侦查,那么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刑事案件(一个师多少人?师,是一个中国汉字,指军事规模、建制单位,分为三类师。在中国古代,师曾是商、周军队的建制单位。一个师约10000-12000人。)开庭时,应确保被告人与原告人同时出庭。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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