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乐迪被指侵权遭索赔-飞外网

4.13日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就中音传播(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音)、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南京麦乐迪娱乐有限公司关于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两大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据悉,中音、天语同声受托国际大牌唱片公司向麦乐迪索赔24万元。此案开启了近年以来,唱片著作权人把南京卡拉0K企业告上法庭第一案。

唱片公司“发难”

12首歌侵权,索赔24万

原告方中音、天语同声共同诉南京麦乐迪侵权,认为其营业场所播放的共12首曲目,未支付版权费而侵权,要求其停止侵权、在媒体上公

开道歉,并赔偿两公司24万元损失。记者了解到,两大案件涉嫌侵权的歌曲,涉及SHE的《不想长大》以及张韶涵《梦里花》等多首曲目。

原告代理律师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毛依星介绍,中音、天语同声均受到了国际大牌唱片公司华研国际、福茂唱片公司委托.负责音像制品

的复制、传播,并享有独立诉权。而麦乐迪在没有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未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情况下,使用歌曲盈利,因此原告把它们告上法庭

被告“喊冤”

每首2万太高

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展开了激烈辩论,围绕着原告是否有收(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的密码是什么?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的密码是核心密码和普通密码。《密码法》第七条规定,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核心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绝密级,普通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机密级。)费主体资格展开。“在得知中音、天语同声告了我们之后,很奇怪

,因为此前,他们未就缴费事宜与我们接洽。”被告代理律师说。他表示,2万元/首的赔款肯定是不能接受的,很不合理,“因为,中国音像

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收卡拉OK版权费的工作刚刚开始,我们也在积极响应,并与一家专门负责代理收版权费的天合公司接洽,大概谈定的收费

水平是以1个包间按全200天计算,每天每包间缴费仅在4—6元。”

唱片公司恐会经常来责难

常年关注音像著作权保护的人士表示,2007年4月28日,我省卡拉oK开征版权费,动了吃惯免费餐的KTv企业的“奶酪”。由于市场竞争激

烈,KTV企业又很难把所提高的成本全部转嫁给消费者。这么一来,很多企业缴纳版权费热情并不高。而从收费体系来看,不少有实力的唱片公

司不乐意把版权交给集体组织去维权,因为他们嫌版权费中间经手成本高,而采用了直接诉讼模式。

“麦乐迪是南京卡拉0K的龙头企业,一旦被判败诉向原告支付赔偿,将会在业内产生很大震动。不交版权费,不仅会遭到中国音像著作权

集体管理协会的诉讼,还会遭到国际大牌唱片公司等著作权人的责难。”一位不愿具名的南京某KTV负责人孙经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