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滞纳金怎么算?计算标准是怎样-飞外网

现在开车出行的人非常多,一些新手司机很容易因为不熟悉交通规则而发生交通违章,我们都知道,交通违章的话将会面临扣分、罚款等惩罚,有的人因为没有及时缴纳违章罚款而导致了滞纳金,很多人都对滞纳金了解的不太清楚,那么违章滞纳金怎么算?计算标准是怎样?下面飞外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违章滞纳金怎么算 1、交通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在未接受处理之前,不会产生滞纳金;在接受处理后,并由执法单位做出处罚决定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009年4月1日后,滞纳金实行封顶,最多不会超过罚款金额100%。

2、105号令增加了对加处罚款总额上限的规定,解决高额 滞纳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

3、105号令借鉴了《行政强制法(草案)》的立法精神,第52条规定: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即从4月1日开始产生的滞纳金,将按照该规定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罚款的本金数;4月1日之前产生的滞纳金,也将按照新规定计算执行。

二、违章滞纳金计算标准是怎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简称105号令)将从2009-4-1开始正式实施。备受关注的天价滞纳金问题也有了最新进展。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对公安部的新规定进行了解读,其中4月1日前产生的滞纳金也将不能超过罚款数额。

105号令增加了对加处罚款总额上限的规定,解决高额 滞纳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

105号令借鉴了《行政强制法(草案)的立法精神,第52条规定: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即从4月1日开始产生的滞纳金,将按照该规定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罚款的本金数;4月1日之前产生的滞纳金,也将按照新规定计算执行。

三、交通违章滞纳金有上限吗 1、交通违法 滞纳金 有上限。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一些当事人因特殊原因而延迟缴纳罚款,造成加处的罚款数额远大于原处罚款数额。

2、2008年11月,公安部作出修订,明确表示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数额。例如交通违法的罚款金额为200元,超过15天仍不处理的话,每天按照罚款数额的3%计算,但不能超过罚款数额,即最高400元封顶。

以上就是飞外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违章滞纳金怎么算?计算标准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交通违章应当在执法单位做出处罚(sync是什么意思?双区同步温控,sync通俗点说就是同步的意思。按开就是同时调空调一边的温度、风量,另一边也同步调节,不按的话,就是各自调各自的。)决定后,十五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否则将会以每天百分之三增加滞纳金,滞纳金的上限为罚款金额100%,最高400封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飞外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