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罪的最新立案标准为受(瓜皮是什么意思?四川人说瓜皮可能有以下三种意义:一是此人是傻子,神经有问题;二是此人不聪明,反应比较迟钝;三是此人是其最喜爱的人,瓜皮是对他的爱称。)贿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就达到立案标准。如果受贿金额不满五千元的,但是出现了受贿行为导致国家或社会利益受损的、存在要挟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强制索要财物的这几种情形,也符合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一、贪污受贿罪的最新立案标准 (一)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二)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二、受贿罪的行为方式 (一)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收受贿赂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 (二)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收受贿赂,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受贿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三、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认定 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因此,这一规定包含了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的内容。 理由是:一是地位的形成,通常是职权孕育的结果,两者互相依存;二是地位形成,往往与行为人拥有职权时间的长短、高低成正比;三是在一般情况下,职位的丧失并不直接影响行为人地位便利条件的消失。所以说,当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后,虽职权丧失了,但因原有职权而形成的地位便利条件,不会即刻消失。这就为该类人员变成受贿罪主体提供了可能的条件。 以上就是飞外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贪污受贿罪的最新立案标准 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该罪的行为人利用了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飞外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