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涉刑企业家的民事权利
【摘要】涉刑企业家的民事权利标的一般指向企业家自身的利益、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与企业有经济联系的。
[11]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
[12] 柏拉图:《法律篇》,。转引自李秀清主编《法律格言的精神》,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 关仕新:《专家激辩是否保护特殊射罪企业家经营权》,载《检查日报》,2010年6月7日。[page]
[14] 这里所说的已决阶段自然包括法院对涉刑企业家定罪量刑后其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实际执行所判执行罚的过程,但是笔者也将在刑事未决阶段中侦检机关因没有及时收集企业家犯罪的证据和事实,无法采用除逮捕、拘留以外的强制措施进行控制的情况也归入到刑事已决阶段内。因为,在未决阶段内,涉案企业家的实际状况 被实际羁押 和刑事已决阶段被羁押一样,都无法自行亲自行使有关民事权利,需要借助其他方式进行间接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