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打运动基本知识与竞赛规则-飞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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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散打运动基本知识与竞赛规则

散打运动基本知识与竞赛规则

一、基本知识

1、散打的进攻技术主要有:拳法、腿法、摔法。

2、中国武术的内容分为套路运动和搏斗运动。

3、1985年在西安举行了首届国际武术邀请赛。

4、1987年,首届亚洲武术锦标赛在日本横滨举行。

5、1989年散打列为国内正式比赛项目。【名称:武术(散打)锦标赛)】

6、1993年在七运会上,散打列为正式比赛项目,设1块金牌。八运会设3块金牌。九运会6块金牌。十运会7块(男子

6、女子1)。

7、1993年在马来西亚第二届国际武术锦标赛上,散打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8、1998年在泰国曼谷的第十三届亚运会上,散打列为亚运会正式比赛项目。

9、2002年在上海举办了首届散打世界杯。

二、竞赛规则(简要)

(一)

竞赛种类

1、团体比赛

2、个人比赛

(二)

竞赛办法

1、循环赛

2、淘汰赛

3、复活赛

4、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三)

参赛年龄与资格审查

1、成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8—35周岁,青少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5—18周岁以下。

2、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3、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4、运动员必须出示自报到之日起前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

体重分级

1、48公斤级(≤48Kg)

2、52公斤级(>48Kg-≤52Kg)

3、56公斤级(>52Kg-≤56Kg)

4、60公斤级(>56Kg-≤60Kg)

5、65公斤级(>60Kg-≤65Kg)

6、70公斤级(>65Kg-≤70Kg)

7、75公斤级(>70Kg-≤75Kg)

8、80公斤级(>75Kg-≤80Kg)

9、85公斤级(>80Kg-≤85Kg)

10、90公斤级(>85Kg-≤90Kg)

11、100公斤级(>90Kg-≤100 Kg)

12、100公斤以上级(>100 Kg)

(五)

称量体重及其规定

1、称量体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抽签前进行,第二次在进入前八名后进行。

2、运动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称量体重,并且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3、必须在仲裁委员的监督下称量体重,由检录长负责,编排记录员配合完成。

4、运动员必须按照大会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称量体重。称量体重时裸体或只穿短裤(女子运动员可穿紧身内衣)。

5、称量体重先从比赛设定的最小级别开始,每个级别在1小时内称完。如体重不符,在规定的称量时间内达不到报名级别时,则不准参加后面所有场次的比赛。

(六)

抽签

1、由编排记录组负责抽签,有仲裁委员会主任、总裁判长及参赛队的教练或领队参加。

2、在第一次称量体重后进行抽签,由比赛设定的最小级别开始。如该级别只有1人,则不能参加比赛。

(七)

服装护具

1、比赛的护具分红、黑两种颜色。运动员必须穿戴竞赛组委会指定的 拳套、护头、护胸,并且必须穿戴自备的护齿、护裆和缠手带,护裆必须穿在短裤内,缠手带的长度为2.5米—3.5米。

2、运动员必须穿指定的与比赛护具颜色相同的服装。

3、拳套的重量:男子65公斤级及以下级别和女子及青少年运动员的拳套重量为230克;男子70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的拳套重量为280克。

(八) 比赛礼仪

1、介绍运动员时,运动员向观众行抱拳礼。

2、每局比赛开始前,运动员上台后先向本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还礼;运动员之间再相互行抱拳礼。

3、宣布比赛结果时,运动员交换站位。宣布结果后,运动员先相互行抱拳礼,再向台上裁判员行抱拳礼,裁判员还礼。然后向对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还礼。

4、边裁判员换人时,互相行抱拳礼。

(九) 弃权

1、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需有医务监督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体重不符不能参加比赛,作弃权论,不再参加后面场次的比赛,但已进入名次的成绩有效。

2、比赛进行时,运动员实力悬殊,为保护本方运动员的安全,教练员可举弃权牌表示弃权,运动员也可举手要求弃权。

3、不能按时参加称量体重、赛前3次检录未到或检录后擅自离开,不能按时上场者,作无故弃权论。

4、比赛期间,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成绩。

(十) 竞赛中的有关规定

1、临场执行裁判员应集中精力,不得与其它人员交谈,未经裁判长许 可不得离开席位。

2、运动员必须遵守规则和比赛礼仪,尊重和服从裁判员。在场上不准有吵闹、谩骂、甩护具等任何表示不满的行为。每场比赛未宣布比赛结果前,运动员不得退场(因伤需急救者除外)。

3、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所报名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并只能带一名助手或队医协助工作。比赛时,教练员和助手或队医坐在指定位置;局间休息时,允许给运动员按摩和指导。

4、运动员严禁使用兴奋剂,局间休息时不得输氧。

(十一) 可用方法

除禁用方法外,可以使用武术的各种拳法、腿法和摔法。

(十二) 禁用方法

1、用头、肘、膝和反关节技法攻击对方。

2、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

3、用任何方法攻击倒地方的头部。

(十三) 得分部位

头部、躯干、大腿。

(十四) 禁击部位

后脑、颈部、裆部。

(十五) 得分标准

1、得2分

(1)、一方下台,另一方得2分。 (2)、一方倒地,站立者得2分。 (3)、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得2分。

(4)、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顺势站立者,得2分。 (5)、一方被强制读秒一次,另一方得2分。 (6)、一方受警告一次,另一方得2分。

2、得1分

(1)、用拳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得1分。 (2)、用腿法击中对方大腿得1分。

(3)、运动员被指定进攻后达5秒钟仍不进攻时,另一方得1分。 (4)、一方主动倒地3秒钟不起立,另一方得1分。 (5)、一方受劝告一次,另一方得1分。

3、不得分

(1).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不得分。 (2).双方下台,互不得分。

(3).双方倒地,互不得分。

(4).一方用方法主动倒地,另一方不得分。 (5). 抱缠中击中对方,不得分。

(十六) 犯规与罚则

1、 技术犯规

(1).消极搂抱对方。

(2).背向对方逃跑。

(3).处于不利状况时举手要求暂停。 (4).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5).上场不戴或有意吐落护齿、松脱护具。

(6)、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的行为或不服从裁判。

2、侵人犯规

(1).在口令“开始”前或喊“停”后进攻对方。

(2).击中对方禁击部位。

(3).以禁用方法击中对方。

3、罚则

(1).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

(2).每出现一次侵人犯规,警告一次。 (3).侵人犯规达3次,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4).运动员故意伤人,取消其比赛资格,所有成绩均无效。

(5).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或局间休息时输氧,取消其比赛资格,所有成绩 (十七) 胜负评定

1、优势胜利评定

(1).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2).一方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另一方为该场胜方。

(3).一场比赛中,一方被重击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3次,判另一方为该场胜方。

2、每局胜负评定

(1).每局比赛结束时,依据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判定每局胜负。

(2).一局比赛中,一方受重击被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2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3).一局比赛中,一方2次下台,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4).一局比赛中,双方运动员得分相同时,判主动进攻技术强者为胜方。

3、每场胜负评定

(1).一场比赛,先胜两局者为该场胜方。

(2).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生诊断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另一方为该场胜方。

(3).比赛中因一方犯规,另一方诈伤,经医务监督确诊后,判犯规一方为该场胜方。

(4).因对方犯规而受伤,通过医务监督检查确认不能继续比赛者,为该场胜方。但不得参加后面所有场次的比赛。 (十八) 场地

1、比赛场地为高80 cm,长800cm,宽800 cm的擂台,台面上铺有软垫;软垫上铺有盖单,台中心画有直径120cm的中国武术协会的会徽。台面边缘有5cm宽的红色边线,台面四边向90cm处画有10cm宽的黄色警戒线。

2、台下四周铺有高30cm、宽200cm的保护软垫。

第二篇:散打与跆拳道、拳击竞赛规则对比研究

散打与跆拳道、拳击竞赛规则对比研究

庞兵武1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 郑州 450003)

摘要:通过将2004年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与199

6、1998年旧规则比较分析所取得进步的基础上,又与奥运项目中的跆拳道、拳击的竞赛规则进行横向比较,对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的有关条文及评分方法进行分析研究, 从而探索更有效、更科学、符合国际比赛惯例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为进入奥运会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 散打竞赛规则; 评分方法;

The Sanda contrasts with tae kwon do, boxing contest rule and studies

Pang Bingwu Abstract: 2004 by the Wushu 1996,1998 Contest rules and old rules in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progress made on the basis of the projects with Olympic Taekwondo, boxing competition rules of the horizontal comparison, the Sanshou competition rules of the provisions and the score method of analysis, in order to explore more effective, more scientific, in line with international practice Wushu competition rules. For entry into the Olympic Games provide a theoretical basis. Key words: Martial arts contest rules score method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主要采用的规则有: 1996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 1998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

2004年版《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审定) 2004年版《拳击竞赛规则》(中国拳击协会) 2006年版《跆拳道竞赛规则》(中国跆拳道协会) 1.2 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调查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等。 2 结果与讨论

2.1 2004年版武术散打竞赛新规则与旧规则的比较 2.1.1竞赛方法

1996年和1998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中的竞赛方法为三局两胜制,每局净 作者简介:庞兵武,男,(1985—),平顶山人,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警体部助教,硕士。

打3分钟,中间休息1分钟;2004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中的竞赛方法为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2分钟,中间休息1分钟。 2.1.2服装护具

1998年前,武术散打竞赛规则采用的护具是“全护式”,包括拳套、护头、护齿、护腿、护胸、护裆、赤脚穿护脚背。这种“全护式”护具,虽然对运动员的安全性的保护比较好,但是,它太过于繁琐,不仅限止了运动员技术的发挥,而且也降低了武术散打比赛的观赏性。所以在1999年武术散打比赛取消部分护具,仅保留拳套、护齿、护档。2004年竞赛规则仍旧将护具确定为“点护式”,包括拳套、护头、护胸、护齿、护腿、护档。护具中争议最大的是拳套问题,比赛场上常常因为拳套的松动脱落而暂停比赛,使比赛的激烈程度明显下降。其次,拳套将手指捆在一起,这使得传统武术中的很多技法受到限制,中华武术固有特色无法体现 。 2.1.3得分部位

1996年和1998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规定得分部位有头部、躯干、大腿、小腿,2004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得分 部位改为头、躯干、大腿,更加注重技术动作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可以限制“得分不得势”动作的发挥。散打竞赛规则中规定的得分部位更加简单化从而有利于裁判评分。 2.1.4得分标准

1996年和1998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计分方法为3分、2分、1分;2000年的补充规定中将得3分的条款改为4分。2004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得分标准又恢复为2分、1分,这种符合竞赛原则的计分方法,对武术散打运动来讲无疑是实践检验真理标准的一种进步。

2·2 散打与跆拳道、拳击竞赛规则对比与分析

依据散打与跆拳道、拳击竞赛规则对比研究的竞赛规则对其竞赛办法、场地、使用方法和得分部位、得分标准进行列表。

表1

竞赛方法对照表

散打:采用循环赛、淘汰赛 。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拳击:采用单败淘汰制。比赛分为4个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跆拳道:采用循环赛、淘汰赛跆拳道比赛分为3局,每局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通过表1可以看出,在三个项目的竞赛方法中,拳击较为灵活,在正常情况

下,局数是4个回合,如双方同意也可安排三或四个回合,每个回合3分钟或5一6个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回合之间休息均为1分钟。三个项目中所用的时间虽然相同,但散打是三局每局单独评分,其它两项是三个回合综合评定,它们应是各有长处。拳击和跆拳道的综合评分使它们更能体现出格斗项目比赛的完整性和综合战术的应用。而散打的每局评分就要求运动员在每一局的比赛中都要用尽全力,同时也能增加比赛的激烈程度。

表2

比赛场地对照表

散打;比赛场地为高80CM,面积为8平米的正方形擂台,台面边缘有5CM红色边线,台中心有中国武协会徽,台面四边向90CM处画有10CM的黄色警戒线。台下四周铺有高30CM、宽200CM的保护垫子

拳击;面积为4.9—6.1米见方。拳击台距离地面或底座91厘米—1.22米。台面四周设有3到4根3至5厘米处的围绳,与四个角柱稳固相连,离拳台高度为40CM、80CM、130CM.或者是40.6、71.

1、101.6、132.1. 跆拳道;长10米、宽10米的水平的、无障碍物的正方形场地,场地的地面应为有弹性的垫子。场地中央长8米、宽8米的区域为比赛区,其余部分为警戒区。警戒区和比赛区表面用两种不同颜色划分,同色时用5厘米宽的白线划分。

通过比赛场地的比较可以看出(见表2)。除了场地尺寸大小有差别外,主要差别在与散打场地高出地平面30厘米且无围绳。这一场地特色源于中国古代的“打擂”,此场地要求大大增加了比赛的可观赏性,即增加了比赛的激烈性,又增加了可判性(因为下台尺度较好掌握)。由此,我们应保留散手场地的特色! 现代徒手搏运动普遍采用的是方形场地对此问题行专家访谈调查,结果表明,赞成使用 8*8*0.8无边擂台的占被调查者的 40%,赞成使用直径为 8m、高为0.8m的圆形无边绳擂台的占21%,赞成使用直径为8m为0.8m 的圆形有边绳擂台的占17% ,赞成使用8*8*0.8有边绳擂台的占13% ,还有9% 的调查者作了其他选。可见,有边绳的比赛场地不被专家教练员看好。而圆场地也得到了部分专家教练员的认可,可供现行规则借鉴。以我个人的观点从文化角度来讲,圆形场地更符合阴阳结合、辨证统的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从技击特征来讲,圆形场地更能现出中国传统武术“走打”结合的技击思想,避免因死限制技术的发挥,比之方形场地更合理。而无边绳的擂台更符合中国人的欣赏习惯,以合理的边台技术将对手打于台下,以巧妙的闪躲将对手引下台去,更是区别于跆拳道、拳击

项目特点之一。

表3

使用技术和得分部位

散打:合法技术;运用脚踢、拳打、摔法

禁用技术;1 用头、肘、膝 和反关节的动作进攻对方

2 用迫使对方头部 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 3 用任何方法攻击主动倒地方的头部和被动倒地方

得分部位;头、躯干、大腿 禁击部位;后脑、颈部、裆部 拳击:合法技术;直拳、摆拳、勾拳。

禁用技术;1 搂抱、绊、踢或以抓、推、腿 或膝顶撞对方

2 用张开的手套、手套 内侧、手腕部位拳套的侧面击打对方 3 旋转身体抡打 4 任何不正当地利用围绳 5 压靠对方,用角力动作扭摔对方

6 搂抱对方并进行击打,拉对方同时进行击打

得分部位:头、躯干

禁击部位:后脑、颈部、背部、裆部、腰部以下部位

跆拳道:合法技术;须用正确的紧握的拳头的食指和中指的前部和脚踝以下的

部位击打对方

禁用技术;1抓、搂、抱、摔或推对手

2用膝部顶撞对手

3攻击倒地的对手 4用拳攻击对方面部

得分部位;头、躯干

禁击部位;后脑、颈部、后背没有被护具包围的地方、裆部、腰部以

下部位

从表3中可以分析出:散打的击打明显多于拳击、跆拳道,由此反映出散打更具搏击全面性,即“远踢(脚)、近打(手)、靠身摔”的技术特色,这和中国武技的全面、悠久、精深有着直接关系。它适合中国人身体适中,既具备灵活性、协调性,也具备相应的速度、力量素质条件。它与拳击、跆拳道相比,技术全面

是最大的发展优势。从散打的禁击部位来看,面积小而集中的特点,是和散打技术全面的特点相一致的。它只避开了对人体创击的危险区(后脑、颈部和裆部)。这一规定是散打向安全而激烈方面发展的必要条件。当然,从另一个侧面来看,也表出散打技术的难度比拳击、跆拳道大,相对与裁判的判罚也会增加难度。

表4 得分标准

散打:得2分;1 一方下台,另一方得2分

2 一方倒地,站立者得2分

3 用腿法击中躯干、头部部位得2分 4 对方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得2分

5 用主动倒地动作使对方倒地而自己迅速站立者得2分 6 对方受警告一次,对方得2分

得1分;1 用拳法击中得分部位

2 用腿法击中大腿 3 消极,对方得l分; 4 主动倒地超过3秒钟不起立,对方得1分 5 受劝告一次,对方得1分 6 先后倒地,后倒地者得1分

7 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不能顺势站立者,得1分

拳击:得2分;警告一次,判其对手的2分

得1分;每次正确的击打到对方得分部位

跆拳道:得2分;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如果击倒对方,裁判员读秒后再加1 分

得1分;1用脚踢击对手躯干部位

2一次扣分扣1分 3警告两次对方得1分

由表4的对比中可以得出:散打比赛中得分的标准分1分和2分两种情况,但内容划分比较详细,使用不同的技术、击中不同的部位、获得不同的效果所取得的分值都有所差别。由此可见,散打鼓励“灵巧”得分的技击思想。而跆拳道的比赛得分标准相对就比较简单明了,“得分是指使用允许的技术。准确、有力地击中有效得分部位,击中躯干中部得1分,击中头部得2分,运动员被击倒(主裁判员读秒的情况下)再加1分”,体现出了跆拳道简捷、准确、尚力以及重“操作性”的特征。而对于拳击来说,判分就相对复杂了许多,即每个回合中,评判

员根据每名运动员击中对方的次数评判其得分。每局下来都会得到很多分值,从而也很容易出现人为操作比赛的情况。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3.1.1散打竞赛规则与拳击、跆拳道项目竞赛方法上相比,在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发展完善。

3.1.2圆形场地比方形场地更加能够体现中国传统文化,更能体现中国武术“走打”结合的技击思想,有利于技术的发挥。

3.1.3武术散打的得分标准明确、清晰,通俗易懂,易于评判,这也是散打运动走向世界很关键的地方 3.2建议

3.2.1 运动员应加强高腿法技术训练和技术的组合运用上狠下功夫,以增加散打运动的激烈性和观赏性。

3.2.2限定抱缠以提高散打比赛的流畅性:观赏性与比赛的流畅程度是紧密相关的,抱缠过多是散打比赛不激烈、不流畅的主要原因之一。规则中已有对“消极搂抱”判罚的条款,关键在于台裁的判定与调度。鼓励接腿摔,对缠抱性的摔法进行严格限定,对消极退避方进行提示与判罚,是台裁的发挥导向作用的重要切入点。

3.2.3保持散打的运动特征:踢、打、快摔与边台技术是散打区别于拳击、跆拳道等徒手格斗竞技的特征。加强裁判员的培训并严格组织资格考试,引进电脑监督,对错判、错评的裁判员实施严格的惩罚措施等。

参考文献:

[1]张山.中国散手[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0 [2]韩红雨.中国武术散打与世界搏击项目竞赛规则比较研究[J].河北体育学报.2003.20(1). [3]倪红莺.武术散打新旧规则下散打技术运用状况的对比分析[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5.28(11)

[4]郑旭旭等.从竞技规则的共同特征论散打规则的演变[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1.11

第三篇:散打竞赛规则[1]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第一条

竞赛种类

(一) 团体比赛

(二) 个人比赛 第二条

竞赛办法

(一)循环赛

(二)淘汰赛

(三)复活赛

(四)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第三条

参赛年龄与资格审查

(一)成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8—35周岁,青少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5—18周岁以下。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三)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四)运动员必须出示自报到之日起前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第四条

体重分级

1、48公斤级(≤48Kg)

2、52公斤级(>48Kg-≤52Kg)

3、56公斤级(>52Kg-≤56Kg)

4、60公斤级(>56Kg-≤60Kg)

5、65公斤级(>60Kg-≤65Kg)

6、70公斤级(>65Kg-≤70Kg)

7、75公斤级(>70Kg-≤75Kg)

8、80公斤级(>75Kg-≤80Kg)

9、85公斤级(>80Kg-≤85Kg)

10、90公斤级(>85Kg-≤90Kg)

11、100公斤级(>90Kg-≤100 Kg)

12、100公斤以上级(>100 Kg) 第五条

称量体重及其规定

(一)称量体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抽签前进行,第二次在进入前八名后进行。

(二)运动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称量体重,并且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三)必须在仲裁委员的监督下称量体重,由检录长负责,编排记录员配合完成。

(四)运动员必须按照大会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称量体重。称量体重时裸体或只穿短裤(女子运动员可穿紧身内衣)。

(五)称量体重先从比赛设定的最小级别开始,每个级别在1小时内称完。如体重不符,在规定的称量时间内达不到报名级别时,则不准参加后面所有场次的比赛。

第六条

抽签

(一)由编排记录组负责抽签,有仲裁委员会主任、总裁判长及参赛队的教练或领队参加。

(二)在第一次称量体重后进行抽签,由比赛设定的最小级别开始。如该级别只有1人,则不能参加比赛。

第七条

服装护具

(一)比赛的护具分红、黑两种颜色。运动员必须穿戴竞赛组委会指定的拳套、护头、护胸,并且必须穿戴自备的护齿、护裆和缠手带,护裆必须穿在短裤内,缠手带的长度为2.5米—3.5米。 (二)运动员必须穿指定的与比赛护具颜色相同的服装。

(三)拳套的重量:男子65公斤级及以下级别和女子及青少年运动员的拳套重量为230克;男子70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的拳套重量为280克。

第八条 比赛礼仪

(一)介绍运动员时,运动员向观众行抱拳礼。

(二)每局比赛开始前,运动员上台后先向本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还礼;运动员之间再相互行抱拳礼。

(三)宣布比赛结果时,运动员交换站位。宣布结果后,运动员先相互行抱拳礼,再向台上裁判员行抱拳礼,裁判员还礼。然后向对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还礼。

(四)边裁判员换人时,互相行抱拳礼。

第九条

弃权

(一)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需有医务监督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体重不符不能参加比赛,作弃权论,不再参加后面场次的比赛,但已进入名次的成绩有效。

(二)比赛进行时,运动员实力悬殊,为保护本方运动员的安全,教练员可举弃权牌表示弃权,运动员也可举手要求弃权。

(三)不能按时参加称量体重、赛前3次检录未到或检录后擅自离开,不能按时上场者,作无故弃权论。

(四)比赛期间,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成绩。 第十条 竞赛中的有关规定 (一)临场执行裁判员应集中精力,不得与其它人员交谈,未经裁判长许可不得离开席位。 (二)运动员必须遵守规则和比赛礼仪,尊重和服从裁判员。在场上不准有吵闹、谩骂、甩护具等任何表示不满的行为。每场比赛未宣布比赛结果前,运动员不得退场(因伤需急救者除外)。

(三)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所报名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并只能带一名助手或队医协助工作。比赛时,教练员和助手或队医坐在指定位置;局间休息时,允许给运动员按摩和指导。

(四)运动员严禁使用兴奋剂,局间休息时不得输氧。 技法要求、得分标准与判罚

第十一条 可用方法

除禁用方法外,可以使用武术的各种拳法、腿法和摔法。 第十二条 禁用方法

(一)用头、肘、膝和反关节技法攻击对方。 (二)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 (三)用任何方法攻击倒地方的头部。

第十三条 得分部位

头部、躯干、大腿。

第十四条 禁击部位

后脑、颈部、裆部。

第十五条 得分标准

(一)得2分

1、一方下台,另一方得2分。

2、一方倒地,站立者得2分。

3、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得2分。

4、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顺势站立者,得2分。

5、一方被强制读秒一次,另一方得2分。

6、一方受警告一次,另一方得2分。 (二)得1分

1、用拳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得1分。

2、用腿法击中对方大腿得1分。

3、运动员被指定进攻后达5秒钟仍不进攻时,另一方得1分。

4、一方主动倒地3秒钟不起立,另一方得1分。

5、一方受劝告一次,另一方得1分。 (三)不得分 1.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不得分。 2.双方下台,互不得分。

3.双方倒地,互不得分。

4.一方用方法主动倒地,另一方不得分。 5. 抱缠中击中对方,不得分。

第十六条 犯规与罚则 (一) 技术犯规 1.消极搂抱对方。

2.背向对方逃跑。

3.处于不利状况时举手要求暂停。 4.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5.上场不戴或有意吐落护齿、松脱护具。

6、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的行为或不服从裁判。

(二)侵人犯规

1.在口令“开始”前或喊“停”后进攻对方。 2.击中对方禁击部位。 3.以禁用方法击中对方。 (三)罚则

1.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

2.每出现一次侵人犯规,警告一次。 3.侵人犯规达3次,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4.运动员故意伤人,取消其比赛资格,所有成绩均无效。

5.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或局间休息时输氧,取消其比赛资格,所有成绩均无效。

第十七条 暂停比赛

(一) 运动员倒地(主动倒地除外)或下台时。 (二) 运动员犯规受罚时。 (三) 运动员受伤时。

(四) 运动员相互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超过2秒时。

(五) 运动员主动倒地超过3秒钟时。

(六) 运动员被指定进攻超过5秒钟仍不进攻时。

(七)运动员举手要求暂停时。

(八) 裁判长纠正错判、漏判时。 (九) 相关人员处理场上问题或发现险情时。

(十)因灯光、场地、电脑评分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

第十八条 胜负评定 (一)优势胜利评定

1.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2.一方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另一方为该场胜方。

3.一场比赛中,一方被重击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3次,判另一方为该场胜方。 (二)每局胜负评定

1.每局比赛结束时,依据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判定每局胜负。

2.一局比赛中,一方受重击被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2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3.一局比赛中,一方2次下台,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4.一局比赛中,双方运动员得分相同时,判主动进攻技术强者为胜方。 (三)每场胜负评定

1.一场比赛,先胜两局者为该场胜方。

2.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生诊断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另一方为该场胜方。 3.比赛中因一方犯规,另一方诈伤,经医务监督确诊后,判犯规一方为该场胜方。

4.因对方犯规而受伤,通过医务监督检查确认不能继续比赛者,为该场胜方。但不得参加后面所有场次的比赛。

第十九条 名次评定 (一)个人名次评定

1.淘汰赛时,直接产生名次。

2.循环赛时,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人或两人以上积分相同时,按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负局数少者列前。 (2)受警告少者列前。

(3)受劝告少者列前。

(4)体重轻者列前(以第一次称量体重为准)。

上述四种情况仍相同时,名次并列。 (二)团体名次评定 1.名次分

(1)各级别录取前8名时,分别按

9、

7、

6、

5、

4、

3、

2、1的得分计算。 (2)各级别录取前6名时,分别按

7、

5、

4、

3、

2、1的得分计算。 2.积分相同时的处理办法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团体分数相同时,按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按个人获得第1名多的队名次列前;如再相同时,按个人获得第2名多的队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2)受警告少的队名次列前。 (3)受劝告少的队名次列前。

如以上几种情况仍相同时,名次并列。

第二十条 编 排

1.以竞赛规程、报名表和比赛的总时间为依据。

2.同一级别、同一轮次的比赛应相对集中安排,条件要均等。 3.一名运动员一天最多安排两场比赛,且不在同一单元。 4.同一单元的比赛由体重轻的级别开始。

第二十九条 记 录

(一)边裁判员根据得分标准和台上裁判员的判定,记录运动员的得分,每局比赛结束后将运动员的得分填入记分表中。

(二)记录员将警告、劝告、强制读秒、下台分别进行记录。

(三)循环赛制时,编排记录组根据每场比赛的结果在记分表中为胜方计2分,负方计0分。因对方弃权获胜时,计2分,弃权者为0分。

散打裁判法规

一 、对裁判员的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裁判员守则》、《武术裁判员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在裁判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勤奋工作,不为名利;互相支持,协调配合。 (二)严格执行竞赛规则

裁判员必须以《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为准绳,正确地掌握统一的判罚、计分尺度。保证运动员在同等的条件下公平公正地竞赛。 (三)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裁判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武术散打的技术,注意探讨武术散打技、战术的发展趋势,研究在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和提高理论素养。 (四)保持健康的身体 武术散打比赛,工作强度大、时间长,裁判人员只有身体健康,精神饱满,体力充沛,才能保证在裁判工作中头脑清醒,反应敏捷,判罚准确。

二、总裁判长的工作 (一)比赛前的工作

1、掌握竞赛规程及有关的补充规定。

2、明确裁判人员的分工。

3、制定裁判人员工作日程表。

4、召集裁判员会议,组织裁判员学习。

5、指导检查裁判组的工作。

6、参加组委会,解答竞赛中的有关问题。

7、检查比赛场地、器材、护具、用具等落实情况。 (二)比赛中的工作

1、指导、监督各裁判组的工作。

2、解决临场出现的有关问题。

3、进行赛后小结,提出改进裁判工作意见。 (三)比赛后的工作

1、审核、签署和宣布比赛成绩。

2、总结裁判工作。

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总裁判长缺席时可代行其职责。

三、裁判长的工作 (一)比赛前的工作

1、学习规则、裁判法,统一评判尺度。

2、领取和分配裁判用具(裁判员的服装、记录记分表、秒表、铜锣、哨子等)。

3、抽签确定或者安排,临场执行裁判员 (二)比赛期间工作

1、监督计时员、计分员的工作实施情况。

2、对台上裁判员的明显错判、漏判,及时鸣哨予以纠正。

3、边裁判员出现反判,向总裁判长出示计分并征得同意后,可以改判。

4、发现场地、器稠·、护具等问题时,可以暂停比赛,予以处理。

5、宣布每局比赛结果,同时出示胜方色别牌。

6、审核、签署该场比赛成绩。 (三)比赛后的工作

1、每一个单元比赛结束后,召集本组裁判员进行小结。

2、比赛全部结束后,负责收交裁判员的裁判用具。

四、台上裁判员的工作

(一)必须熟练口令与手势,执裁时要做到口令清楚,声音宏亮,动作规范。 (二)检查自己的着装,不能戴手表、手饰及任何金属硬件上台。

(三)听到第—局准备开始的通告后迅速上台,站在擂台的中央,面向主席台行抱拳礼,再转身向裁判长行抱拳礼,随后向双方运动员示出“上台”手势并令其站在本人的左右侧。介绍运动员时两手放在背后自然站立。

(四)检查双方运动员的拳套、护具,然后退步并示意双方运动员互相行抱拳礼。 (五)面向裁判长做出表示局数的手势,待裁判长示意后,下达“预备—开始”的口令。 (六)根据场上情况及时喊“停”和“开始”的口令。

(七)每一局结束的锣声一响就喊“停”,随后示出“休息”手势,双方运动员下台休息的同时回到裁判员休息处。

(八)裁判长宣布比赛的结果前,迅速上台,面向裁判长以“上台”手势示意双方运动员上台,运动员交换位置站在本人两侧,双手分别握住双方运动员的手腕,待裁判长宣布过比赛结果后,即将获胜方手臂上举,然后转身面向主席台重复这一动作。 (九)注意事项

1、台上裁判员的站位及移动路线

台上裁判员与双方运动员一般应保持等腰三角形,靠近台面警戒线侧身移动,尽量避免挡住裁判长和边裁判员的视线。根据运动员动作的不断变化,相应地调整与双方运动员之间的距离。当双方抱缠互摔互打时,运动员消极需要指定进攻时,外界干扰影响运动员听口令时,运动员体力明显下降时,双方运动员技术悬殊时,应适当靠近运动员,保证运动员的安全和比赛的正常进行。总之,台上裁判员始终保持积极主动的状态,表现出机智、果断、沉稳的风格。

2、台上裁判员口令与手势的使用

(1)“预备一开始”的口令与手势仅限于每—局比赛开始时使用。喊“停”后的“开始”,省去“预备”,直接“开始”。

(2)“读秒”时,间隔的时间应为—秒钟。

五、边裁判员的工作

(一)检查着装、评分表、计分器、笔、色别牌等裁判用具。 (二)入场后,面对擂台成立正姿势站在裁判台左侧,当

自己被介绍时,上前一步行抱拳礼,然后退回原位,待裁判长示意后,迅速坐下,准备工作。 (三)根据方法清楚、击中明显的原则,按照得分标准和台上裁判员的判罚,为双方运动员记录得分。

(四)无电子记分器时,每局比赛结束应尽快计算双方

运动员的得分,得出结果后目视裁判长,听到鸣哨信号后,即刻单手上举胜方色别牌。 (五)每场比赛结束,在记分表上填写清楚,以备核查。 (六)边裁判员交换时,互敬抱拳礼。

(七)比赛开始和结束,在裁判长带领下统—入场、退场。 (八)注意事项

1、边裁判员在记分过程中,将注意力平均分配,不能集中到某一方运动员。

2、第二局或第三局的评分不应受第一局或第二局比赛结果的影响。

3、依据台上裁判员的倒地、警告、劝告、下台、强制读秒、消极等手势为另—方运动员记上所判罚的分数。如果裁判长改判了台上裁判员的判决,应根据台上裁判员改判后的手势为运动员记分。

六、记录员的工作

(一)准备好比赛用的记录表,熟悉表格的使用。

(二)根据每—单元的比赛秩序,将运动员的姓名、单位、级别、体重等填好。 (三)根据台上裁判员的手势记录双方运动员劝告、警告、下台、强制读秒的次数。 (四)—局比赛中,—方被强制读秒或者下台2次;一场比赛中,—方被强制读秒或者受警告3次,应及时向裁判长报告。

(五)记录每局比赛边裁判员的评分结果。

(六)循环比赛时,根据台上裁判员宣布的比赛结果,在记录表中填写双方运动员的比赛成绩,胜方计2分,平局各计1分,负方计0分。因对方弃权而获胜者计2分、弃权者为0分。 (七)注意事项

1、熟悉台上裁判的口令和手势,尤其是强制读秒、警告、劝告、下台的手势。

2、在记录表上填写运动员体重时,—定要填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计时员的工作

(一)检查哨子、铜锣,核准秒表,掌握“开表”、“回表”等操作程序。

(二)比赛开始到结束,始终目视裁判员,随台上裁判员“开始”、“停”的口令与手势,进行开表、停表计时。

(三)距每局比赛结束时间5秒时,—手计时一手持锣锤,做好鸣锣准备,到时即刻鸣锣。

锣声响后即停表、回表,并再次开表计时1分钟作为局间休息时间,至50秒时鸣哨通告,准备下—局比赛。 (四)台上裁判员为运动员读秒,应同步起用计时器。此时,如比赛时间已到,亦要等台上裁判员读秒结束后才能鸣锣。 (五)注意事项

1、比赛中,要经常注意看表,以防失误,出现问题要立即报告裁判长。

2、鸣哨、鸣锣,声音响亮,使全场能够听到。

八、编排记录长的工作

(—)审查运动员报名表、统计每个级别参赛人数。 (二)绘制竞赛日程表。 (三)编排比赛秩序册 (四)组织抽签。

(五)参加称量运动员体重工作。 (六)准备比赛用的各种表格。

1、边裁判员评分记录表。

2、记录员临场成绩记录表。

3、比赛秩序表。

4、成绩公告表。

(七)每—单元(场次)比赛结束后,编排、公布下一单元(场次)的比赛秩序。 (八)核实成绩,在下单元(场)开始前发出成绩公告。 (九)编制总成绩表(册)。 (十)注意事项

1、遵循编排原则,考虑周密细致,统筹兼顾。

2、编排、记录、计算成绩、录取名次,不得出差错。

3、清理各种有关材料,做好存档工作。

编排记录员完成编排记录长分配的工作。

九、检录长的工作 (一)称量体重

1、根据大会指定的人员、时间、地点称量体重。

2、称量体重由小级别开始。每一个级别1小时内称完,称量时运动员只准穿短裤或裸体(女子运动员可穿紧身内衣)。

3、采用公制计量器,计量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4、称量体重的结果除编排记录组保存外,分别交总裁判长,裁判长各—份以被查。 (二)提前到比赛场内检查比赛护具。 (三)赛前20分钟,召集运动员点名,运动员点名未到或弃权,及时报告总裁判长。 (四)指导并监督运动员穿戴服装护具。

1、服装与护具颜色不相同者不准上场比赛。

2、运动员不准佩戴任何与比赛无关的饰品上场。

3、拳套必须系紧,扣结只能在腕部的背面,并用胶布固定。

4、戴上护头后额前头发不得外露,下腭扣结要固定,后脑扣结松紧要适度。

5、穿戴护胸松紧适度,扣结固定。

6、护裆必须穿在短裤内。

7、必须赤脚。

8、检查运动员的护齿

(五)将运动员、教练员及队医带入场内指定位置。 (六)将备用护具放在场边,以备比赛损坏时置换。 (七)注意事项

1、保证运动员及时上场比赛。

2、回收、保管好比赛护具。

副检录长协助检录长工作。检录员完成检录长分配的工作。

十、宣告员的工作

1、介绍竞赛规程、规则。

2、宣布每—单元场次的开始或结束。

3、介绍裁判员、运动员。

4、根据台上裁判员的裁决,及时介绍比赛情况。

5、根据比赛进程,结合规则简要介绍散打技术和得分情况。

6、注意事项

(1)赛前将有关宣告内容整理成文字材料,交总裁判长审核。 (2)台上裁判员未宣布比赛结果前,不得提前宣告。

(3)未经总裁判长或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宣告与比赛无关的事宜。

十一、医务人员的工作

1、审查各队运动员《体格检查表》。

2、配合兴奋剂检测人员检查运动员是否服用违禁药物。

3、根据台上裁判员的手势,及时为受伤运动员治疗。

4、鉴定运动员是否受伤或诈伤。

5、根据医务监督条例对不能继续比赛的运动员向大会提出停赛建议,并决定是否转送医院。

第四篇:对武术散打竞赛规则演变过程的思考散打.doc

对武术散打竞赛规则演变过程的思考散打

1 前言

散打,又称散手,古称相搏、白打、手战、相散手等。在漫长的冷兵器时代,由于徒手搏斗技术有其特殊的功能,因而受到各个时期统治者的重视,在民间也被广为传播。散打运动就是在我国古代徒手搏斗技术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

竞赛规则是一面镜子,其变化既反映了某项运动技术体系的发展变化,又指引着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实践活动。因此,了解散打运动竞赛规则的发展变化,不仅能使我们把握散打运动的发展规律,还能指导训练实践,做到有的放矢。

2 散打运动竞赛规则的发展变化

1928年,中央国术馆在南京举办的“第一届国术国考”,散打比赛采用双败淘汰制,三局两胜。比赛在长方形的场地上进行,对抗不限流派,不以体重分级,临时抽签分组比赛。规则要求不带任何护具,凡用手、肘、脚、膝击中对手任何部位得一点,击中对方眼、喉、裆者为犯规;犯规三次取消比赛资格,严重者一次即取消比赛资格。

1933年的“第二届国术国考”,散打规则以点到为止,没有时间限制,凡用手脚击中对方任何部位都得一点。

1929年在浙江省举办的“国术游艺大会”,参加比试者穿着大会统一的短装,扎腰带,分红、白两色。擂台高1.30米、长20米、宽18.60米。比试双方在擂台中央画定的粉圈上相对而立,待裁判长鸣第一声笛后,各上前互行一鞠躬礼,再鸣笛开始比赛。另有两名监察委员会成员各执红、白旗,在台上管理引导比赛,必要时制止犯规动作的使用。由于规则漏洞百出,边打边改规则,最后决赛时,评、监两委员会共议:“拳脚一律解放,踢击各部位均可。”

1933年,在南京举办“全国运动大会”,散打项目比赛按体重分级,并用打棒球的护胸和踢足球的护腿为护具,头和裆部是禁区,击中禁区者判犯规。将对方击倒胜一局,采用三局两胜制,比赛没有时间限制。

1976年以来,祖国各行各业经过调整、整顿,呈现出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态势,文体界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作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武术走上了正规,同时出现了全国的“武术热”。由于民间对武术的狂热,许多人在学习武术和对武术的认识上存在很多偏见和误解。为了破除迷信,使武术在人们心目中有正确的认识并在比赛中得到检验和改进,从而全面继承和发展武术这一宝贵文化遗产。1978年原国家体委运动司武术处成立了武术对抗项目调研组,在同年的全国武术套路比赛期间听取了部分教练和工作者的意见,尔后又通过对个别武术家的访谈,向原国家体委递交了《关于开展武术散打运动的报告》。原体委对报告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开展武术搏击要“积极、稳妥”的方针,从而为散打运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1979年9月,在第四届全国运动会上,原国家体委又调集浙江省和北京体院的散打代表队赴石家庄赛区,与河北省体委选拔组成的散打队进行了公开表演。在此基础上,初步拟定了武术散打的竞赛办法。1980年10月,在昆明举行的全国武术表演赛期间,原国家体委调集了散打试点单位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着手研究和讨论全国散打竞赛规则的工作。并拟定了《全国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征求意见稿)》。

1982年1月,原国家体委又调集北京、山东、河北、广东等省体委及北京体院、武汉体院有关人员,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散打竞赛规则研讨会,确定了《全国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初稿)》并按体重分设9个级别。

1987年全国武术对抗性项目表演赛中,首次采用了设台比赛的办法。1988年10月首届国际武术节中举行了国际武术擂台邀请赛,《武术散打竞赛规则》首次在国际性比赛中使用。

1989年原国家体委把散打列为全国正式竞赛项目,同年出版发行了《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并依照规则在江西宜春市举行了第一次散打正式比赛——全国武术散打擂台赛。

1990年原国家体委颁布执行《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和公布实施了《武术散打技术等级标准》,并实行裁判员、运动员等级制度。

1991年,国际武术联合会在北京举办了第一届世界武术锦标赛,散打被列为表演项目,这是《武术散打竞赛规则》首次在世界锦标赛上使用。在此后每两年一届的武术世界锦标赛上,散打都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同时制定了《国际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1993年的第七届全国运动会将武术散打列为全运会正式比赛项目,这次比赛使用了1990年版《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1996年重新修订了散打竞赛规则,出版了1996年版《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1998年版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突出了与国际接轨的特点。

1999年在全国武术锦标赛散打团体赛中,除保留拳套、护齿和护裆外,脱掉其他所有护具,从而使散打以一个崭新的形象出现在体育大舞台上。

2000年开始,散打项目增设了赛前体能测试,同时对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做了补充。(1)将每局比赛时间改为净打2分钟;(2)规则中得3分钟的条款改为4分,在得4分的条款中增加第五条“使用腾空腿法击中对方躯干部位,而自己站立者,得4分”的内容;(3)在禁用方法中增加了禁止采用死拉硬推的方法将对方推拉下台,只有采用合理有效的拳法、腿法、摔法,干脆利落地将对方打下擂台者方为有效;(4)取消禁用方法中“不准用拳法连击对方头部”的限制。

2003年新规则的出台,鼓励运动员靠进攻技术得分,将会明显提高散打比赛的激烈程度,这是散打运动发展史中有意义的规则变动。

目前,武术散打竞赛、规则、教学、训练,裁判已初步形成较为系统的组织程序和体系,武术散打运动的发展,必将推动和加快中国武术走向世界的步伐。

3 新旧规则的区别与分析

3.1 新旧规则的主要变化(详见表1)

表1

武术散打规则主要变化对照表 -------------------------- 旧规则

新规则 --------------------------

牙套、护裆、拳套

“全护式”

得分部位

头部、躯干、大腿、小腿

头部、躯干、大腿 称量体重

所有级别在1h内称完

每个级别在1h内称完

台上裁判

有“判定高分”的职能

取消了“判定高分”的职能

仲裁委员会 “可以改判裁判组评判结果的职能” 取消了“可以改判裁判组评判结果的职能”

禁用方法

用腿法攻击倒地方的头部

改为“用任何方法攻击主动倒地方的头部和被动倒地方”;取消“死拉硬推”的下台条款

得分标准

1四级评分

1三级评分,取消了4分的高分动作

2用腿法击中头部的得1分

2用腿法击中头部和躯干得2分

3用手击中对方得分部位得1分

3用手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部位得1分

4“双方互打互踢”不得分

4.取消了“双方互打互踢”这一款

技术犯规

比赛中大声叫喊;比赛中场外指导

取消“比赛中大声叫喊和场外指导”这两款

一方受罚达6分时,判对方为胜方

侵人犯规达3次,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 3.1.1 “三级评分”增加比赛激烈程度

新规则对得分标准的评分由“四级评分”修改为“三级评分”,取消了“4分”的高分值这种修改不仅使判罚更加简洁,更有利于裁判员的操作,同时受监督的力度加大,将人为因素降到最低。而且有利于进攻型选手得分取胜。因为实力进攻型选手拳法、腿法杀伤力强大,竞赛耐力较好,他们对比赛的胜利寄希望于用拳、腿、摔实力去取胜,而不是战术型选手利用战术“投机取巧”来获得“4分”高分取胜。由于运动员体能下降、动作时机掌握不好等原因,完成动作的质量较低,表现在竞赛场面上比较涣散,观赏度极低。在旧规则执行下的比赛中,战术型选手往往利用规则,采用“游斗游走”、“打一枪换一炮”的迂回战术,靠点数获胜,场面也显得比较沉闷。新规则的实施则扭转了这一局面,运动员在比赛中的对抗性不仅大大提高,同时对选手的体能也有较高的要求,以便使选手有足够的专项耐力和全面的技术战术,来为观众奉献连续数场的精彩比赛。

3.1.2 腿击中躯干部位得分增加,使腿法应用技术得以提高

在旧的散打规则执行下的比赛中,由于其技术(踢、打、摔)有相互制约的关系,即腿法能克制拳法、接腿摔法能克制腿法、拳法又能克制摔法等,所以,运动员在比赛中由于忌于对方摔法的使用,更愿意使用灵活的低鞭腿,只求得分,不求得势。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散打中、高鞭腿技术的发展,使比赛不仅缺乏技击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比赛的观赏价值。新的散打规则在得分部位条款上去掉了“小腿”是得分部位。明确规则使用腿法击中对方膝关节以上有效部位方可得分,对于靠灵活的小鞭腿只求得分,不求得势有很大的制约作用。这就促使散打选手必须改变腿法的运用,尤其是低鞭腿的运用。同时,中、高鞭腿,侧踹腿将被更多使用,这些腿法势大力沉、隐蔽性强、杀伤力大、击中对方后的效果明显且便于灵活运用,一直是运动员在散打比赛中的重要技法。它既可以做防守中的“阻击手”,又可做进攻时的“开路先锋”,还可在对峙中作为“冷枪冷炮”使用,有时可一腿定“乾坤”,这就使教练员、运动员训练时重点转移到此腿法中,探索使用技巧,以便更多地发挥其强大威力。正如同样是进球,美国NBA篮球比赛中,为什么运动员会选择扣篮一样。鼓励腿法技术的发展和运用,并非一味无限制地增加难新技术,而是应遵循实用、难度、特色的原则,挖掘、继承中华武术的独特技法,从而体现出中华武术的博大精深。例如“散打王中王”柳海龙成功运用新腿法——劈腿,便是一个成功的例子。树立自己的打法风格,创具有中国武术散打特色“绝招”。

3.1.3 将传统散打技术提纯改造引入现代散打

新规则取消了旧规则中第二十二条可用方法“除禁用方法外的武术各流派的攻防招法”这一用词空洞、不切实际的条款。武术散打是中华武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经过将近二十五年的发展,已逐步形成有现代竞技散打与传统武术有机结合风格的科学体系。取消此条例,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从而提升武术散打在国际的竞争力。

3.1.4 下台的判罚,提高散打比赛的激烈程度 新规则规定:“在一局比赛中,一方下台,另一方得2分。一方下台两次,判另一方为该局胜方。”并明确指出:用死拉硬推方法使对方下台不得分,多次使用还可能被处以警告。推和拉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互相依存,没有推哪有拉?因此,使台上裁判员在实际评判中很难做出准确的判决。例如:“八运会”决赛前的训练中,包括武汉体院在内的各个代表队主要以怎样使对手下台,怎样防下台和一些缠摔搂抱技术动作及体力训练为主要训练内容,根本就不重视其它技术的训练,片面只追求得分,因为规则是这样定的,教练们也就随着规则去探索、研究制定训练计划。导致散打的技术特点被竞赛规则慢慢改变,成了“四不像”技击项目,另外,规则只规定使对方下台就可以得分或取得胜利,而没有确切指出运用什么技术才不是“死拉硬推”。结果在比赛中观众们常常会看到台上运动员“推推搡搡”的场面,即使下台了,大多数都是掺带有推、拉等动作的。“八运会”散打预赛,“五状元”陈超的失利是个明显的例子。还有些运动员怕被对方推下台,致使输掉本场比赛。实战时心理包袱过重,缩手缩脚,技术发挥不稳定。在比赛中打不了两三下,运动员就抱成一团,暂停次数较多。激战对抗场面较少,整个比赛只是简单的拳、脚、摔的结合,那样只会失去中国武术散打内容和技法丰富多彩的民族特色,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就不是什么中国武术散打了。新规则的颁布从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现今武术散打你一拳,我一脚,上去就互抱一团,技术简单的比赛风格。

3.1.5 新规则对技术的限制进一步放开:倡导多使用组合技术和击打效果明显的技术 旧规则由起初的禁止用拳法连续击中对方头部,到后来可以用拳法连击对方头部,到现在新规则规定:用拳法连续击中对方头部可以累计积分,说明规则对技术动作要求有所提高,教练员在平时指导和制定训练计划时,对高水平运动员,应以组合技术动作为主,单个动作为辅,对于低水平运动员,应在巩固单个技术动作的基础上,提高组合动作的训练量。根据运动员的特点,适当加强组合动作的针对性训练。新规则在不得分条款中取消旧规则“双方互打互踢”不得分的条款。双方可以连续进攻并且累计积分。旧规则“双方互打互踢”不得分有其不合理之处,武术散打本身就是个对抗性很强的体育项目,在激烈的实战对抗中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互打互踢。从拳击、跆拳道等奥运会比赛项目在比赛中出现的互打互踢,只要效果明显地击中对方身体得分部位就累计积分。散打新规则除了消极搂抱中的互打互踢之外,对明显有效地击中对方得分部位的拳法或腿法都要给分。这一评分标准明确要求运动员必须使用有效的技法去攻击对方而得分,靠游走激斗的战术,以灵活的身法取巧分,不再是件容易的事,只有依靠全面的技术和强大的实力,使用重拳、重腿主动攻击对方才是得分的有效途径。新规则的这种修改将会使选手在训练中更加注重提高自身的战斗能力,提高技法的有效杀伤力,比赛也将会更多地向进攻型方向发展而不是向战术型方向发展。另外,新规则对得分标准中部分条款的重新界定也更加简明合理,如第十七条“主动倒地”第二款中规定:运用主动倒地将对方击倒,但对方倒地时身体的某一部分压在主动进攻者身体上造成不能迅速站立,判倒地者“倒地在先”,主动倒地者的1分。而旧规则中则会判“双方倒地”,互不得分。从这里可以看出新规则要求选手应更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动作,鼓励选手们应主动使用实用性强且观赏性高的技术动作进攻对方,提高比赛场面的精彩程度。

3.1.6 新规则能够营造良好的赛场氛围和热烈的赛场气氛 如新规则在技术犯规条款上取消了禁止教练员在比赛中不能“场外指导”和禁止运动员在比赛中大声叫喊等。我们知道散打源于武术,而武术又是在两千多年来一直居于正统地位的儒家思想下形成发展的,带有儒家思想浓厚色彩。旧规则也是受这种思想的影响。但是武术散打必须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新的散打规则对犯规条款的修订有利于与国际接轨。教练员在场边适时根据场上情况对努力奋斗拼搏的运动员给予表扬,运用临场指导等策略来增长运动员气势,可以使运动员发挥出更好的水平。当运动员完成漂亮的得分组合技术动作或在关键时刻咬牙坚持比赛,直至最终取得胜利时,运动员用强烈欢呼、大声叫喊等行动来鼓励自己。而运动员的精彩表演又能赢得观众的喝彩,观众的支持又能激励运动员的超水平发挥,使比赛更加精彩。如此,运动员、教练员、观众的情感互动将赛场气氛带入高潮。从而使观众在欣赏运动员精湛技术的同时精神享受也得到极大的满足。拥有了观众的热情支持与关注,散打竞技必定会朝着更广阔的空间发展。

3.1.7 新规则明确区分技术犯规和侵人犯规之间的界限 侵人犯规是以不正当手段伤害对方来换取自己的优势,技术犯规往往是由于运动员一时疏忽或战术的安排,不以伤害对方为前提。因此,新规则第二十三条款中明确提出“侵人犯规达3次取消比赛资格”,而不是旧规则中的“受罚失分6分判对方为胜方”。

3.1.8 “尊重人的生命,确保安全的原则”是规则制定的原则 新规则第七条要求运动员必须穿戴大会指定的拳套、护┬院凸凵托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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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魏云贵.对散打改革的探讨[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03,17(2):65-66 [2]杜建军.李静华.李东民.从新试的2004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看散打运动的发展趋势[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5:75-77 [3]伊海立.由国际徒手搏击运动规则的共同特征[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5:95-97 [4]叶伟.散打运动训练理论与实践[M].人民体育出版社,2004. [5]郑旭旭.从竞技规则的共同特征论散打规则的演变[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1,25(4):88-89 附加信息: (黄虹 广西民族大学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摘要:运用文献资料和综述等方法,对散打运动二十多年来发展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科学的评析。散打规则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新旧规则相比,通过对散打竞赛规则不断发展、演变过程的比较分析。结果表明:新的散打规则更加完善、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得分的标准和判罚更简洁;注重踢、打、摔技术的均衡发展,便于与国际接轨,促进散打运动向更高水平发展。

第五篇:知识竞赛规则

知识竞赛规则

竞赛共分必答题、抢答题及风险题、加赛题四个环节。

1.基本规则

各代表队基础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通过竞赛增减,比赛结束依据各队得分高低排定名次。决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优秀奖5个。

选手在答题时应该用普通话回答问题;

参赛队员回答或补充回答完毕后,应说明“回答完毕”,在规定时间之外回答的内容无效。

各代表队按赛前抽签台次就座,各队选手一经坐定,顺序不得更改,即面向观众左侧为1号选手,右侧为3号选手。

竞赛设评审组,如果比赛当中有队员对答案存在争议,将由评审组做出最后评判;比赛过程当中,其他意外情况将由竞赛评审组做出最后评判。各参赛队要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尊重对手,服从评判。

2.个人必答题环节(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的密码是什么?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的密码是核心密码和普通密码。《密码法》第七条规定,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核心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绝密级,普通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机密级。)

个人必答题共30题,每位选手回答一题。各代表队按就座台次依次回答问题,并且回答问题的队员选手号必须与必答题轮次相对应,即第一道题目由1号选手回答,第二道由2号选手回答,第三道由3号选手回答。

必答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或回答不完整不加分也不扣分。

答题选手在答题时,其他选手不得提示或补充,否则不得分。

选手答题时间不得超过30秒,从主持人念完题目开始计时。

3.小组必答题环节

小组必答题共20题,小组选派一名选手回答一题。

必答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或回答不完整不加分也不扣分。

答题选手在答题时,其他选手不得提示或补充,否则不得分。

选手答题时间不得超过30秒,从主持人念完题目开始计时。

4.抢答题环节

抢答题共40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或不完全扣10分。

各队必须在主持人读完题目并宣布“开始”后按抢答器进行抢答。在主持人“始”字字音落定之前响铃视为违规,扣10分。

抢答题答题时间不得超过30秒。

答题时选手可以相互讨论,由一名队员作答,其它选手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补充。

5.风险题环节

风险题分值分为10分、20分、30分三类,各代表队可视自身积分自由选题。 风险题分为两个阶段,每阶段可选3题。

第一阶段答题队可选择由己队作答或指定其他队回答。主持人念完题后才能作答。当选择己队作答时,答对加相应分值,答错扣相应分值;当选择其他队作答时,答题方答对加相应分值,答题方答错出题方加相应分值。

第二阶段必须由当前答题队回答,答对加相应分值,答错扣相应分值。

代表队内部可在相互讨论后,选派一名选手作答,其他选手亦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答完题应说“答题完毕”后方可坐下。

风险题各代表队讨论和答题时间不得超过60秒,从主持人念完题目开始计时,违者视作答错。 此阶段可选择弃权。

6.附加赛环节

风险题比赛结束后,如果因代表队积分相等而影响获奖等次评定时,就积分相等的代表队进行附加赛。

附加赛题型为抢答题,规则同前。

附加赛采取晋级制,先得分者胜出。

7、其他注意事项

各参赛选手均不准夹带竞赛相关资料进场,比赛开始前选手应关闭携带的通讯工具,保持现场安静,比赛进行中,未答题选手要保持安静,不得影响其他队做答。

每队参赛队员共3名,必须含一名女性,一旦竞赛开始,不得中场更换队员或队员选手号。

各参赛队要自行统一服装,保持良好的仪态,展现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知识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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