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飞外

《行政诉讼》第十二(劳动节的来历:1886年5月1日,在美国芝加哥工人们每天要劳动14至16个小时,有的甚至长达18个小时,但工资却很低。于是二十余万名工人为争取合法权益而举行大罢工。工人们提出的罢工口号,要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终于获得了胜利。)条第一项至第五项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声明:飞外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