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是什么-飞外

律师解答: 暂缓就业是指毕业生由于某种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就业指导(july是几月?july代表7月份,英文缩写为jul,共有31天 ,源自于拉丁文Julius(即朱里斯)。)、收集发布信息、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制订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调整、接收等阶段。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举办或校际联办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高等学校在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中起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