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罪是怎么认定的-飞外

贩毒即贩卖毒品罪的认定标准: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4、客观方面存在贩卖毒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文邮件格式:邮件的主题是为了让收件人看到邮件之后对该邮件有个大体了解,确定邮件的紧急、重要程度、有效、有用性的;所以在写主题的时候最主要的突出 什么事、重要程度等关键信息;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和思路去写:格式:修饰词+邮件内容+时间+发件人。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在主题上加上紧急程度和邮件的主体内容,清晰明了。)(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飞外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